| 教育部春晖计划介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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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和吸引在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教育部于1996年正式设立了“春晖计划”,于2000年底增设了春晖计划海外留学人才学术休假回国工作项目,于2003年成立了春晖计划的领导部门----留学回国工作办公室。 主要资助对象获得博士学位并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突出学术成就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留学再入境资格者)。 主要资助形式回国的国际旅费。 主要资助范围回国参加科研合作、学术交流及国际会议;组织短期研讨班、讲习班、联合指导博士生;引进技术对贫困地区进行扶贫开发;参加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教育部或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批准的其他短期回国服务活动。 “春晖计划”每年资助的学科领域、专业方向和项目、会议等视国内需要而设置,重点支持教育部直属高校及西部地区院校的合作与交流。 申请手续春晖计划专项经费常年受理,择优资助。申请者可先通过《神州学人》两刊或直接向教育组查询教育部发布的当年资助目录,下载教育部“春晖计划” 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服务专项经费申请书,然后向教育组提出申请。 更多内容请点击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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