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护照换发 |
2019-02-08 |
【适用情形】 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即将到期或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因公常驻人员。 请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在确认原发照机关已书面通知我馆同意换照后,前来递交申请。 【所需材料】 1、登录海外申请护照预约网站,如实、完整填写信息并打印申请表。预约成功后会获得AUSB加数字的预约号。如预约成功后无法打印申请表,可截屏或拍照预约完成结果(请点击:截屏示意图),到我馆打印。 2、准备6个月内拍摄、光面彩色、正面免冠、白色背景2寸纸质照片2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请点击:照片标准),并提供刻有同版电子照片的光盘或U盘。我馆办证大厅配有自助拍照设备,也可来馆照相。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备注页有加注,也提供复印件)。 4、原发照机关同意换照的书面通知。 5、在递交申请前3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澳内务部VEVO网站打印的签证信息。 6、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国籍状况声明书》。 7、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到场的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护照以及监护关系凭证(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出具同意办理护照的书面意见。 【取证】 1、请按取证单上注明的日期(如有)或获得通知后取证,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取证。 2、请及时取证。长时间逾期未取将按规定作废销毁,并有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