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交工作 |
| 2003-11-17 |
|
外交部长 唐家璇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外交工作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这是认真贯彻邓小平外交思想,始终不渝地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结果。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国际形势的基本判断 正确把握国际形势的变化及其发展趋势是制定和执行正确政策的基础。二十年来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国际、国内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国际形势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判断,从而为我国国际战略的调整和新时期外交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正确方向。 (一)关于战争与和平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内,我们党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的估计是实事求是的。1950年6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帝国主义阵营的战争威胁依然存在,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但是,制止战争危险,使第三次世界大战避免爆发的斗争力量发展得很快,全世界大多数人民的觉悟程度正在提高。只要全世界共产党能够继续团结一切可能的和平民主力量,并使之获得更大的发展,新的世界大战是能够制止的”。但是,在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随着美国在越南扩大战争,苏联在北面对我国的军事威胁明显增加,我们一度对战争危险估计得过于严重,认为世界战争不可避免而且迫在眉睫。当时,我们强调,决不可以忽视美苏发动大规模战争的危险性,要作好充分准备,准备他们早打、大打,准备他们打常规战争,也准备他们打核大战。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各方面的工作始终处于临战状态,经济建设受到很大影响。 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对国际形势进行了实事求是的科学分析,对战争与和平作出了新的判断。由于两个超级大国争夺世界霸权,战争危险依然存在,世界人民仍需保持警惕。但是,和平因素超过了战争因素的增长。这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当时称第三世界国家)为了生存和发展,强烈希望和平,坚决反对战争和军备竞赛;东西方两个军事集团的许多成员国,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灾难,不愿再次被拖入新的战争;美苏军事势力基本平衡,它们在地区争夺上由于内外各方面的牵制,各自的全球战略部署远未完成;美苏两国人民也不要战争。因此,和平是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人心思和,大势所趋。邓小平同志指出:“全世界维护和平力量进一步发展,在较长时间内不发生大规模的世界战争是可能的,维护世界和平是有希望的”。依照这一判断,我国相应地调整了对外政策。进入九十年代,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邓小平同志关于战争与和平的论述,进一步强调,当前国际形势总体上继续趋向缓和,维护世界和平的因素正在不断增长,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避免新的世界大战是可能的,争取一个良好的国际和平环境和周边环境是可以实现的。 (二)关于时代特征 1924年,斯大林了发表《论列宁主义基础》,把时代特征概括为“一条世界革命战线,反对世界帝国主义战线”,即通常所说的“战争与革命的时代”。直到六十年代末,我国曾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这条路线的影响。随着中苏关系破裂,特别是中美关系正常化以后,我国依据新的国际形势,放弃了这条路线。到八十年代,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问题日益突出。发达国家需要进一步发展经济,发展中国家也普遍面临着发展民族经济、巩固政治独立的共同任务,从而对保持世界的稳定与和平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国际形势的这些新变化,如果继续停留在“战争与革命”的认识上,显然是不合时宜的。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透过世界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从错综复杂、瞬息万变的国际矛盾中,抓住了制约、影响其它矛盾的主要矛盾,果断地提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两大主题”的科学论断,揭示了世界已进入一个和平与发展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现在世界上真正的问题,带有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是发展问题”。“其它许多问题,都不像这两个问题关系到全局,带有全球性、战略性的意义”。他还强调,和平与发展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影响着人类的前途。指出:“争取和平是世界人民的要求,也是我们搞建设的需要”,“只有争取到和平的环境,才能比较顺利地发展”。因此,和平的国内、国际环境是各国经济乃至人类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和平也离不开发展。邓小平同志指出:“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问题,从根本上说,都是因为经济上不去”。发展问题是“核心问题”,“这不仅是经济问题,实际上是个政治问题”。 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的论断科学地概括了当代世界的本质特征,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时代观,为我国国际战略的调整及新时期外交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三)关于经济、科技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 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经济日益成为国际关系中的关键因素,世界各国特别是大国都着眼于提高以经济为基础,以科技为先导的综合国力。新的形势为我们提供了历史上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同时,我们在发展问题上,又面临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党正确地分析了国内、国际形势,毅然放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邓小平同志强调,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维护世界和平,反对霸权主义,离不开发展;振兴中华民族,使中国岿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离不开发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说服那些不相信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人们,离不开发展;解决国内各种问题,保持稳定局面,做到长治久安,离不开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离不开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离不开发展;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和平统一祖国,离不开发展。邓小平同志还指出,在新科技革命蓬勃发展的推动下,世界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迅速发展变化的时期,新的科技革命对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军事以及国际关系各个方面都产生巨大而深刻的影响,经济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他强调,实现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邓小平同志的这些科学结论已成为我国调整发展战略和国际战略的重要依据。现在,世界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面对知识经济为我们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了跨世纪发展蓝图和科技兴国战略。这些目标的实现,必将为加快我国的发展,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我国争取在二十一世纪更加有利的国际地位提供可靠的保证。 (四)关于未来世界格局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世界局势发生急剧变化。我们党经过冷静观察和分析,对国际形势作出了实事求是的科学判断。早在198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就敏锐地指出,世界总的局势在变。1990年,他又说:“现在旧的格局在改变中”,“新的格局还没有形成”,“美苏垄断一切的情况正在变化”,“世界格局将来是三极也好,四极也好,五极也好,苏联总还是多极中的一个,不管它怎么削弱,甚至有几个加盟共和国退出去。所谓多极,中国算一极。中国不要贬低自己,怎么也算一极”。东欧和苏联发生剧变后,邓小平同志进一步指出:“世界上矛盾多得很,大得很,一些深刻的矛盾刚刚暴露出来”。“现在国际形势不可测的因素多得很,矛盾越来越突出。过去两霸争夺世界,现在世界发生大转折,对中国,对世界都是一个机遇”。邓小平同志说:“如果下一个世纪五十年里,第三世界包括中国有一个可喜的发展,整个欧洲有一个可喜的发展,我看那个时候可以真正消除战争的威胁”。他还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政治中积极的因素是第三世界的兴起”。“第三世界国家尽管穷,但在国际政治中的份量已经大大增加,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忽视的”。“第三世界是真正的维护世界和平、反对霸权主义的主力”。“现在出现的新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是不能长久维持的”。世界是丰富多采的,具有多样性。“要求全世界所有国家都照搬美、英、法的模式是办不到的”。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关于世界多极化的思想。1992年10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动的历史时期。两极格局已经终结,各种力量重新分化组合,世界正朝着多极化方向发展。”1997年9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多极化趋势在全球或地区范围内,在政治、经济等领域都有新的发展,世界上各种力量出现新的分化和组合。大国之间的关系经历着重大而又深刻的调整”。“多极化趋势的发展有利于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 多极化是我们观察国际形势的客观依据。多极化趋势的发展将对我国外交产生重要影响。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外交战略 二十年来我国遵循邓小平外交思想,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这一政策是毛泽东、周恩来外交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包含极为丰富的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独立自主 我国独立自主的政策突出地反映在中美、中苏关系上。回顾历史,新中国成立后,美国从扼杀社会主义的全球战略出发,对我国进行政治上的遏制,经济上的封锁和军事上的包围。我国别无选择,在帝国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相互对垒的情况下,实行对苏联的“一边倒”政策。在执行这一政策的过程中,我国对苏联奉行的大国沙文主义进行了必要的斗争。但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中苏两党、两国关系日趋恶化。当时的苏联领导集团肆无忌惮地推行霸权主义,甚至不惜以战争威胁来达到其控制中国的目的。面对两面夹击的严峻形势,毛泽东同志通过对世界主要矛盾的分析和对战争可能性的预测,提出了“两个中间地带”的论断和“三个世界”的理论,确立了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孤立少数的策略方针,积极谋求建立反霸统一战线。七十年代初,毛主席经过深思熟虑后,毅然决定打开中美关系的大门,并于1973年2月提出了“一条线”的战略设想,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对付苏联霸权主义。“一条线”战略一直延续到八十年代初,它对缓和我国在国家安全问题上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使我国摆脱腹背受敌的被动处境,遏制苏联的扩张霸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进入八十年代后,国内外形势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苏联陷入阿富汗战争后国力减弱,美国在医治越战创伤后国力增强。美苏争夺态势转入均衡、僵持阶段。在这种情况下,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中国这个力量,加到任何一方,都会发生质的变化”。那将不利于国际形势的稳定。另一方面,“一条线”战略本身也有其明显的缺陷。它与我国五十年代实行的向苏联“一边倒”战略一样,以战略关系划线,不利于独立自主原则的贯彻,使我们的外交活动失去了一些必要的灵活性和主动性。因此,调整“一条线”战略已势在必行。在这个转变过程中,美国的行动也起了重要作用。中美建交后,美国违反两国建交公报的原则,于1979年3月颁布了《与台湾关系法》,并向台湾出售武器,侵犯中国主权,干涉中国内政,破坏了中美之间战略关系的基础。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党及时改变“一条线”战略,坚决贯彻执行独立自主的方针,既不“以苏划线”,也不“以美划线”。这不仅使中美、中苏关系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我国同其它国家的关系也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国根据独立自主的原则,致力于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关系,先后同俄罗斯建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同法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并同美国就建立建设性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达成共识。这些伙伴关系的基本特点是不对抗、不结盟、不针对第三国,更加体现了我国独立自主的特性。 坚持独立自主,我们着重把握四个要点: 1、把国家的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独立自主是我国人民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奋斗而赢得的根本权利。我们同别国发展关系从不以牺牲自己的主权为代价,从不拿原则做交易。对外国损害中国根本利益、侵犯中国主权的行动,我们都进行了理直气壮的斗争。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中国人民珍惜同其他国家和人民的友谊和合作,更加珍惜自己经过长期奋斗得来的独立自主权利。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 2、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一直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主要根源。他们不喜欢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妄图在我国实行和平演变,并千方百计地利用台湾、西藏、人权问题对我国施加压力。因此,反对霸权主义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重斗争,是我们对外政策的纲领。中国反对霸权主义,自己也不参加军备竞赛,不搞军事集团,不进行军事扩张,永远不称霸。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不扛旗,在发展中国家中不当头,坚持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的原则。我们不把自己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人,也决不允许别国把他们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我们。 3、真正的不结盟。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结盟会在某种程度上受制于人;另一方面,中国作为一个有影响的大国,如果同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可能影响世界战略力量的平衡,不利于国际局势的稳定。因此,二十多年来我国一直奉行不结盟的政策。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中国的外交政策是独立自主的,是真正的不结盟”。“同谁都来往,同谁都交朋友,说公道话,办公道事,谁搞和平,我们就拥护,谁搞战争和霸权,我们就反对”。 4、根本的问题是中国自身的发展。现代化是我国面临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国际、国内问题的基础。邓小平同志说,先把经济搞上去,其他一切都好办。我们牢牢把握国际形势的变化,坚决贯彻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关于“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方针,不断发展壮大自己,为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维护和平 1、中国奉行和平外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不断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主义,是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把和平与社会主义统一起来,是对过去“世界革命”观念的重大突破。我们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是由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决定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我们把争取和平作为对外政策的首要任务。争取和平是世界人民的要求,也是我们搞建设的需要”。 2、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邓小平同志指出:“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其他方式,如‘大家庭’方式,‘集团政治’方式,‘势力范围’方式,都会带来矛盾,激化国际局势”。只有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普遍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才能发展正常的国家关系,增进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二十年来,我们遵循这五项原则,进一步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与他们在各个方面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正当权益。在五项原则基础上继续改善和发展同发达国家的关系,谋求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相互尊重,友好相处,不断寻求共同利益的汇合点,扩大互利合作,共同对付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3、全方位对外开放。我们打破了“文化大革命”和极左思潮泛滥所造成的闭关锁国状态,实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不断加深同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积极参与多边外交活动,充分发挥我国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中的作用。在对外开放中,我们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包括当今世界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经验,同时也注意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4、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国与国之间存在的分歧和争端。世界是多样性的、矛盾的整体,难免产生分歧和争端。我们主张从稳定国际关系的大局出发,用和平手段加以解决,而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我们不计较历史恩怨,发展同前苏联和俄罗斯的关系,“结束过去,开辟未来”。我们改善同美国的关系,加强合作,不搞对抗。我们坚持“一国两制”,同英国和葡萄牙妥善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我们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谋求同有关国家解决南海争端和其他类似争议。我们倡议新的安全观,通过平等参与、协商一致的合作方式,解决国际与地区安全问题。 5、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八十年代由邓小平同志倡导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是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主张各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发展战略和生活方式,别国无权干涉。主张各国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任何国家都不应该谋求霸权,推行强权政治。主张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加强和扩大经济、科技、文化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与繁荣,反对经济贸易交往中的不平等现象及各种歧视政策和作法。 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交的主要成就 20年来,中国外交在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领导下,贯彻邓小平外交思想,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 (一)中国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不断加强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是我国对外政策的一个基本立足点。 中国同周边发展中国家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后,奉行睦邻友好政策,致力于发展同周边国家的关系,这是我国外交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五十年代,我国首先提出、并与印度和缅甸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从而为发展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奠定了基础。我国积极支持并参加亚非万隆会议,为增进亚非国家的团结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国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同缅甸、阿富汗、蒙古、朝鲜等国签订了边界条约,公平合理地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我国睦邻友好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同周边国家关系的发展。到1975年10月,我国已同大多数周边国家建立外交关系。 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我国先后同印度尼西亚复交,同新加坡、文莱和韩国建交,同越南、蒙古实现关系正常化。苏联解体后,它原来的一些加盟共和国宣布独立,我国尊重它们的选择,宣布承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等国,并同它们建立外交关系。我国与老挝签署了《中老边界条约》,与越南签署了关于解决边界领土问题的《基本原则协议》,与印度签署了《中印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定》和《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协定》。对于中国与日本之间的钓鱼岛问题和中国与东南亚一些国家之间的南沙群岛问题,中国从维护周边稳定的大局出发,在坚持主权属我的前提下,进出了“搁置争议、联合开发”的主张,得到了有关国家的赞同。 二十年来,我国同周边国家高层往来频繁。绝大多数亚洲国家领导人都访问过中国,我国领导人也都访问过东北亚、东南亚、南亚和中亚各国。这些互访有力地推动了双边关系的发展。继1996年7月我国成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后,双方又于1997年2月成立了中国东盟联合委员会,确定了包括五个平行机制的总体对话框架。同年12月,江泽民主席出席中国-东盟首脑非正式会晤,与东盟各国领导人围绕二十一世纪中国-东盟关系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并发表了《中国-东盟首脑会议联合声明》,确立了双方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目标和指导双方关系的原则,标志着中国-东盟关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中国同南亚国家的关系继续发展。1996年,江泽民主席访问南亚三国,经协商确定,中国-巴基斯坦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中国-尼泊尔建立世代友好睦邻伙伴关系,中国-印度建立面向未来的建设性伙伴关系。 中国积极参加地区政治、经济、安全的对话与合作,为促进亚洲的和平与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同东盟及其它有关国家一起为寻求柬埔寨问题的政治解决作出了不懈努力。1991年10月,包括中国在内的18国与柬四方在巴黎签署《柬埔寨冲突全面政治解决协定》。中国作为柬埔寨的近邻,一直对柬局势表示关注,并为解决柬问题发挥着积极作用。中国积极参与地区安全多边对话,出席了东盟地区论坛自1995年成立以来的历次会议,并在北京举办了东盟地区论坛建立信任措施会议,充分体现我国致力于维护地区和平的真诚愿望。中国积极发展同朝鲜北南双方的友好关系,维护朝鲜半岛的稳定,参加旨在建立半岛和平机制的中、美、朝、韩四方会谈,为维护半岛及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作出了建设性贡献。中国积极支持和推动东亚合作。1997年12月,江泽民主席出席在吉隆坡举行的首次东亚领导人非正式会晤,与东亚11国领导人共同展望二十一世纪东亚发展前景,并就东亚经济合作深入交换意见。江主席发表了题为《携手合作,共创未来》的重要讲话,指出东亚合作“要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参与,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要加强经济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建立合理的地区经济结构,形成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利益平衡、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的经济合作模式;要通过友好对话与协商,增强信任,扩大共识,求同存异,妥善解决分歧,确保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首次东亚领导人非正式会晤的成功举行,揭开了由东亚国家主导的地区合作的序幕。中国致力于维护中亚的和平与稳定,先后于1996年和1997年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签署了《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1998年7月,江泽民主席还将出席中、俄、哈、吉、塔五国在阿拉木图举行的第一次首脑会议。 随着政治关系的不断发展,中国同亚洲国家的经贸合作迅速扩大。1996年,进出口贸易额达1983亿美元。 中国同西亚北非地区国家关系。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我国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我国对非洲和阿拉伯世界的五项原则,努力发展同这一地区各国的关系,支持该地区各国反帝、反霸、反对外来侵略的斗争,支持阿拉伯国家收复失地、恢复巴勒斯坦民族权利的事业,审慎支持中东和平进程,努力推动阿拉伯国家之间的团结。中国同这一地区国家的关系不断发展。截至1978年,除卡塔尔、巴林、沙特阿拉伯和以色列外,该地区其余国家都已同我国建立外交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同西亚北非地区国家关系得到全面、稳定的发展。我国对中东问题采取公正和均衡的政策,赢得了普遍赞赏,我不受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影响,全面发展同各类国家关系的立场日益为各国所理解。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我国先后同卡塔尔、巴林、沙特阿拉伯和以色列建立外交关系。我国同该地区国家高层来往频繁。我国多位领导人先后访问这一地区。我国与该地区国家贸易不断扩大。贸易额由七、八十年代的30亿美元左右增加到1997年的92亿美元。我国在这一地区的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发展较快。近年,我国同该地区的石油和石化项目合作也有发展。对本地区存在的争端和问题,我国采取积极、稳妥、推动和平解决的方针。我国支持阿拉伯国家和巴勒斯坦人民反对以色列侵略、争取民族权利的斗争,向被占领领土的巴勒斯坦人提供物资援助。另一方面,也根据中东形势变化,对阿以争端采取了均衡立场,推动政治解决,主张巴勒斯坦和以色列承认相互的生存权。1989年9月我国提出对中东问题的五点主张,支持政治解决阿以争端。1997年,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访问中东时又提出对中东问题的五点新主张。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的促和努力。对海湾问题,我国明确反对伊拉克对科威特的侵略,要求伊拉克撤军。在安理会通过包含授权对伊动武内容的决议时,我投弃权票。海湾战争爆发后,我呼吁有关各方克制,防止战争蔓延和升级。海湾战争后,在对伊拉克制裁问题上,我支持安理会决议应得到必要和切实实施,但主张随着决议的实施,应逐步取消对伊制裁。对海湾战后安排问题,我国主张海湾事务由地区国家自己解决。1998年初,美国与伊拉克就武器核查问题发生危机,我国表示联合国有关决议应得到执行,希望伊拉克政府同安理会合作,履行义务,但反对对伊动武,主张在核查中伊的尊严和主权及正当的安全关切也应得到尊重。我国与地区国家和国际社会合作,促成了危机的和平解决。 中国同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和人民坚定地支持非洲民族解放运动和维护国家独立、主权的正义斗争,支持非洲国家发展民族经济所作的努力。我国领导人先后对撒哈拉以南6个非洲国家进行了8次访问。撒哈拉以南25个国家的领导人45次访华。其中,1963年底至1964年初周恩来总理访问非洲10国期间,提出中国同非洲和阿拉伯国家相互关系的五项原则和我国对外援助八项原则,强调中国支持非洲国家和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新老殖民主义、争取维护民族独立的斗争,强调中国提供援助不附带任何条件。这些原则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为中非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国同大部分获得独立的非洲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1971年,在包括非洲国家在内的主持正义的国家支持下,我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非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1978年至1997年,42个非洲国家领导人(包括副元首、副总理)137次访华。我国22位领导人(包括副总理)对非洲41国进行了154次访问。其中,1996年5月,江泽民主席访问非洲6国,提出了我国发展同非洲各国面向二十一世纪长期稳定、全面合作关系的五项原则建议:真诚友好,彼此成为可以信赖的“全天候朋友”;平等相待,相互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互利互惠,谋求共同发展;加强磋商,在国际事务中密切合作;面向未来,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江主席的建议受到非洲国家和人民的普遍欢迎,对跨世纪中非关系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中国和非洲国家在国际事务中不断加强磋商与合作。中国坚决支持非洲国家自主选择政治制度和发展道路,支持非洲国家反对外来干涉,通过和平协商解决非洲问题。在人权问题上双方密切合作,相互支持,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绝大多数非洲国家坚定地奉行一个中国的政策,反对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和台湾重返联合国的阴谋。我国同非洲国家的经贸合作发展迅速,八十年代我国提出“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四项原则后,进一步推动了中国与非洲国家多种形式经济技术合作的开展。1997年,中国与非洲的贸易额达56.7亿美元,比1979年的1·26亿美元,增加了44倍。五十年代以来,我国向非洲国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援助,为非洲国家援建各类项目603个。 中国同拉美国家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后,拉美国家同我国的关系曾受到美国对华政策的严重影响。但这一影响无法割断中国人民与拉美人民感情上的联系。中国人民坚决支持古巴人民、巴拿马人民和多米尼加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反对外来侵略和干涉的爱国斗争。1960年中国同古巴,七十年代,同墨西哥、阿根廷、巴西等12国建交后,中拉关系进一步加强。双方在重大国际问题上互相支持,互相配合。1971年许多拉美国家在第二十六届联大支持恢复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我国在200海里海洋权和拉美无核化等问题上也给予拉美国家以同情和支持。 八十年代以来,中拉友好合作关系得到迅速发展。与我国建交国已增加到19个。一些同我国未建交的国家也开始考虑同我国发展关系。20年来,中国和拉美国家高层往来频繁。40位拉美国家总统、总理来华访问。我国领导人江泽民、李鹏、乔石、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等先后访问拉美。中国与拉美地区多边组织及机构的关系进一步密切,政治磋商和对话加强。1990年以来,中国同拉美最有代表性的地区政治磋商机构-里约集团保持着外长级对话关系。1994年,我国成为拉美一体化协会观察员国。1997年5 月,加勒比开发银行正式接纳我国为该行成员国。同年10月,南美一体化重要组织-南方共同市场代表团访华,同我国进行了首次对话。中国和拉美在许多重大国际问题上有着相同或相似的看法,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拉美多数国家支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拉经贸合作蓬勃发展。进出口贸易总额从1979年的12.6亿美元增加到1997年的83.75亿美元。此外,我国同拉美国家在经济技术领域、投资领域和科技领域的合作也取得了可喜进展。 20年来,我国同东欧各国的关系得到巩固和加强。我国尊重该地区各国人民的选择,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超越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新型国家关系,我国同这些国家在各个领域的合作不断发展。 (二)同大国和发达国家的关系逐步改善和发展 中美关系。五、六十年代,美国采取敌视中国的政策,拒绝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阻挠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它先后发动侵略朝鲜和越南的战争,并从1950年起派兵进驻我国台湾和台湾海峡。在这期间,中美虽然进行了旷日持久的大使级谈判,但两国关系总体上处于隔绝状态。 基于反对苏联霸权主义的共同需要和各自国家利益,中美双方从七十年代开始相互接近。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和总统尼克松相继访华。双方先后签署了著名的《上海公报》、《中美建交公报》、和《八·一七公报》等三个公报,构成中美关系的政治基础。截至1989年以前的这一期间,中美两国虽然不时出现摩擦,但总体上看,关系发展尚较平稳,高层互访频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军事等领域的合作取得进展。 1989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后,美国带头对华实施“制裁”,两国关系出现反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美国政府决定继续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但在政治上不断对中国施加压力。美国先后宣布向台湾出售150架F-16战斗机,允许台湾当局领导人李登辉以所谓“私人身份”访美,并在我方进行导弹发射训练和军事演习期间向台湾海峡水域派遣两艘航空母舰,对中美关系造成严重破坏。我方进行了坚决、果敢的斗争,从而促使美方进一步认识到台湾问题的敏感性和在中美关系中的重要性。美方重申,继续遵守“一个中国”的政策,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不支持“两个中国”和“一中一台”的主张,不支持台湾独立,不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 1997年10月,江泽民主席应邀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在双方发表的《中美联合声明》中,两国领导人决定,为了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中美两国将共同致力于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从而为中美关系的发展确立了框架和方向。双方还决定,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双方在环保、能源、科技、法律、教育和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江泽民主席访美后,两国关系保持着积极的发展势头。美国总统克林顿应江泽民主席的邀请将于1998年6月底对我国进行国事访问。中美国家元首的互访将会为中美关系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并推动两国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据统计,中美建交以来,双边贸易额已从1979年的24亿美元增加到1997年的489.9亿美元,增加20倍。美国已成为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是美国的第四大贸易伙伴。截至1997年底,美商在华投资项目累计达2.44万个,协议金额400亿美元,实际投入174.8亿美元,除香港和台湾地区外,美在华投资仅次于日本,居第二位。 中俄关系。俄罗斯是前苏联的继承国。新中国成立后,我执行向苏“一边倒”的政策,中苏之间一度保持密切的关系。但苏共二十大以后,特别是从五十年代末开始,双方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出现分歧。苏联领导人不尊重中国的主权,要中国在军事和外交上服从其全球战略,遭到我国的抵制。苏联进而采取一系列恶化两国关系的步骤,直至在中苏边界挑起大规模军事冲突。苏联甚至想用先发制人的手段摧毁我国的核基地。苏联霸权主义对我国造成严重威胁。为争取缓和中苏之间的紧张关系,我国从1969年开始采取主动行动,倡议恢复边界会谈,举行两国关系谈判和两国副外长级磋商。所有这些谈判和磋商都未取得实际成果,但两国关系的气氛逐步有所缓和。两国高层往来逐渐恢复,两国经济、科技和贸易等领域的互利合作重新启动。1989年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访华,同邓小平同志举行高级会晤,双方宣布从此“结束过去,开辟未来”,实现关系正常化。1991年,苏联解体,政治制度发生根本变化。中国政府尊重他们自己的选择,宣布承认俄罗斯联邦政府,并与之建立外交关系。中俄关系进入相互尊重,睦邻友好的新阶段。 中俄政治关系良好。两国领导人交往密切,到目前为止,江泽民主席和叶利钦总统已进行五次最高级会晤。1996年4月,双方宣布中俄建立“平等信任、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两国总理已举行三次定期会晤,两国外长进行了多次互访。双方已签署五个联合声明,明确规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是发展两国关系的基础;双方相互支持对方为捍卫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所作的努力。俄在台湾、西藏、人权等问题上明确支持我国的立场,并发布总统令,规定俄不同台湾建立官方关系。我国明确表示车臣问题是俄内部事务,支持俄为维护国家统一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中俄认真总结了历史经验与教训,认为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不应妨碍双边关系的发展,双方尊重对方人民选择的发展道路。1994年双方还签署了两国元首关于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互不将战略核武器瞄准对方的联合声明和两国政府关于预防危险军事活动协定。1996年和1997年,我国与俄罗斯等国还签署了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协定和相互裁减军事力量协定,这对加深相互信任、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中俄两国致力于营造和平友好边界。两国历史遗留下来的绝大部分边界问题已得到解决。双方愿意继续谈判解决剩余边界问题。双方对涉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有广泛的共识。双方共同主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其它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应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基础,赞成用政治手段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1997年4月两国元首发表了关于世界多极化和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联合声明,表示愿意为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而共同努力,在国际上引起广泛积极的反响。中俄毗邻,交通便利,资源丰富,互补性强,发展经贸合作具有广阔的前景。1997年双边贸易额为61·2亿美元,我国在俄对外贸易中已占第五位,俄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占第八位。双方正采取积极措施,争取两国经贸合作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中国同西欧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后至六十年代末,由于受冷战的影响,我国同西欧的关系发展缓慢。在这期间,我国同瑞典、丹麦、瑞士、芬兰、挪威、法国建立了大使级外交关系,同英国和荷兰建立了代办级外交关系。七十年代起,随着我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西欧出现同中国建交的热潮。到七十年代末,除安道尔、列支敦士登、摩纳哥和梵蒂冈外,中国已同所有西欧国家及欧洲共同体建立了外交关系。中国同西欧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关系平稳发展。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中国和西欧国家的关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979年至1989年初的10年间,双方在各个领域的合作迅速发展。高层互访频繁。我国总理、国家主席、总书记相继访问法国、欧共体总部、意大利、联邦德国、英国和荷兰等国。联邦德国总统、法国总统、奥地利总统、英国女王以及英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典、芬兰、挪威、丹麦、比利时、葡萄牙等国首相或总理及欧共体委员会主席访问中国。所有这些访问有力地推动了双边关系的发展。在这期间,我国还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就恢复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同英国和葡萄牙政府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1989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后,西欧对我国实施“制裁”,致使双边关系出现严重倒退。双边政治交往减少,外交摩擦增多,经济和科技等领域的合作受挫。西欧国家觉察到,制裁对双方都无好处,遂从1990年下半年开始,调整对华政策。经过双方共同努力,关系逐步恢复、发展。1991年,英国首相、意大利总理先后访华。1992年,李鹏总理访问意大利、瑞士、葡萄牙和西班牙,我国同西欧的关系基本实现正常化。1994年,江泽民主席对法国进行国事访问,提出中国与西欧关系的四项原则:面向二十一世纪,发展长期稳定的友好合作关系;相互尊重,求同存异;互补互利,促进共同发展;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磋商与合作。江主席这次访问有力地推动了中国与西欧国家关系的发展。1994年底,欧盟正式宣布取消除军售以外的所有对华制裁措施。1995年,欧盟发表对华关系长期政策文件,主张全面加强同中国在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的关系,并于1996年提出对华合作新战略,强调对华政策的全面性、长期性和独立性。1996年11月,德国总统访华,因德议会通过“改善西藏人权状况”的反华决议而受到严重干扰的两国关系重新回到健康和正常发展的道路。1997年5月,希拉克总统访华,中法发表联合声明,决定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全面伙伴关系。1997年7月1日,中英实现了香港政权的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中英关系出现新的开端。进入1998年,欧盟及其成员国又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中欧关系发展的积极举措。2月,欧盟一改过去多年的作法,决定在联合国人权会上不搞针对中国的提案。3月,欧盟委员会发表《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的对华政策新文件,主张进一步提升中欧关系水平,并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双边关系的建议。4月初,朱镕基总理在出席亚欧领导人会议期间同欧盟主席国英国首相布莱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桑特举行中国-欧盟首次领导人会晤,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强调中欧愿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健康稳定的建设性伙伴关系,并决定建立年度领导人会晤机制。其间朱镕基总理先后对英国、法国进行正式访问。4月下旬,欧盟决定将中国从其反倾销规则中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排除。继法国之后,英国和德国等西欧大国也都表示要同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在世界即将迈入二十一世纪之际,中欧关系正迎来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二十年来,我国同西欧国家的经贸合作发展迅速。1997年,我国同欧盟国家的外贸总额为430亿美元,是1978年的17.9倍。其中,中德贸易额为126.7亿美元,中英贸易额为57.92亿美元,中法贸易额为55.72亿美元,分别是1978年的9.3倍、19.5倍和13倍。到1997年底,欧盟国家在华投资项目累计达8352项,协议外资金额314.4亿美元,实际投入130亿美元,在中国引进外国投资总额中居第三位。其中,英国直接投资项目2104项,协议金额133.74亿美元,实际投入53.65亿美元;德国投资项目1724项,协议金额60.22亿美元,实际投入27.02亿美元;法国投资项目1272项,协议金额41.54亿美元,实际投入19.83亿美元。截至1997年底,我国从欧盟国家引进技术共6864项,合同金额380亿美元,占我国同期引进技术总额的44.9%。其中,德国2881项,141.2亿美元;法国733项,68.1亿美元:英国703项,29.3亿美元。欧盟国家对华提供政府贷款累计128.08亿美元,占外国政府和官方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贷款总额的41.9%。其中,德国提供贷款的生效金额为34.76亿美元,法国21.72亿美元,英国12.75亿美元。此外,中欧科技、文化、教育和民间交流也有长足发展。 中日关系。中日两国有着长达两千多年的交往历史。但是在近代,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深重灾难。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历史的原因,中日关系长期处于不正常状态。经过两国老一辈领导人和官方、民间各界有识之士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1972年9月,中日签署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中日联合声明》,实现了邦交正常化。1978年,两国又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日关系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期。中日关系正常化以来,两国高层互访频繁。1978年10月,邓小平副总理访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领导人对日本的首次访问。此后,江泽民、李鹏、彭真、万里、乔石、荣毅仁、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访日,日本明仁天皇和皇后、10位首相以及几届众、参两院议长也先后访华。在1997年中日邦交正常化25周年之际,两国总理成功互访,双方共同确认,要在严格遵循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原则基础上,面向二十一世纪建立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关系,实现两国世世代代友好的目标。李鹏总理访日时还提出了指导两国关系的5项基本原则: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求同存异,妥善处理分歧;加强对话,增进互相了解;互利互惠,发展经济合作;面向未来,实现世代友好。 中日经贸关系得到长足发展。双边贸易额从1972年的10·38亿美元,1982年的100多亿美元,增加到1997年的608亿美元。日本连续5年是我国最大贸易伙伴,我国从1994年起也跃居日本第二大贸易国。截至1997年,日本对华投资累计16290项,协议金额294亿美元,实际投入184亿美元。1978年中日签订和平友好条约以来,日本主动向我国提供了四批总计19843亿日元的政府优惠贷款和三批总计17000亿日元能源贷款。此外,日本政府还向我国提供了一定数量的无偿援助。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上,日本态度积极,多次表示支持中国加入。 中日之间也存在一些重要的敏感问题,其中主要是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中国政府在原则问题上是坚定不移的。对于不利于中日友好,有损于中国民族尊严和国家主权,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事情,中国政府总是及时向日方提出严肃批评和严正交涉,要求日方恪守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所确定的原则,从中日友好的大局出发,采取措施纠正错误,从而保证了两国关系的稳定发展。 今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20周年,江泽民主席将对日本进行国事访问。中方愿同日方共同努力,抓住机遇,推动两国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二十年来,我国同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关系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发展。 (三)多边外交出现新局面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重视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我国参加了关于朝鲜半岛和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会议和亚非会议,并为这些会议取得积极成果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国一贯积极主张裁军,从五十年代起多次提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积极支持有关地区国家建立和平区和无核区的主张。我国政府为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进行了不懈努力。1971年在广大发展中国家支持下,我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我国开始逐步参与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多边外交各个领域的活动。反对殖民主义、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支持发展中国家争取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合理主张。1974年,邓小平副总理出席第六届特别联大并发表题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和反对霸权主义》的重要讲话,在国际上产生了深远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积极务实、逐步深入地参与多边外交各领域的工作。特别是八十年代中期将多边外交列为我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一个主要内容之后,我国高举和平与发展的旗帜,在多边外交领域日趋活跃,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1、坚持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冷战结束后,面对西方国家在多边外交领域以种种借口干涉发展中国家内政的作法,我国始终坚持尊重国家主权和独立、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等原则,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密切合作、相互支持,对国际关系中的各种霸道行径进行了有效的抵制和斗争。在1981年联合国秘书长选举中,中国坚定地站在发展中国家一边,为发展中国家的人选最终当选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在联合国改革问题上,中国强调应充分听取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意见,主张通过广泛讨论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改革方案。在联合国财政问题上,我国坚持支付能力原则,反对个别国家试图将国内立法强加于联合国的作法。我国坚决支持发展中国家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合理主张和要求,积极参加联合国等组织旨在促进南北对话、加强南南合作的一系列有益工作。我国一贯主张,在联合国占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应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国同77国集团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合作关系,并作为观察员参加了不结盟运动。 2、认真负责地履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职责,为推动重大地区冲突的公正、合理解决发挥独特作用。在两伊战争问题上,我国认真负责地参与安理会,特别是五个常任理事国之间旨在寻求解决该问题的外交努力,促成1987年安理会第598号决议的通过和两伊实现停火。在柬埔寨问题上,我国自始至终参与了联合国致力于政治解决该问题的整个过程,与其它常任国一道经过反复磋商,制定了全面公正解决柬问题的框架文件,并积极推动签订柬问题巴黎和平协议,为实现柬问题的圆满解决奠定了基础。在伊拉克问题上,我国主持正义,采取公正的立场,力主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伊武器核查危机,积极推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致支持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赴伊斡旋。近年来,中国多次派人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和联合国组织的大选监督及对伊拉克的武器核查等工作。显示了中国对联合国和平事业的支持。 3、全面参与国际裁军领域活动,积极推动国际裁军进程。1978年以来,我国一直主张,两个超级大国在裁军问题上负有特殊责任,应率先采取行动,得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赞同。从1986年起,我国连续5年在联合国大会提出关于核裁军和常规裁军的提案,均获一致通过。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多边裁军会议和谈判,对《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达成作出了积极贡献。中国积极参加亚太双边和多边安全对话与合作,主张新型安全观,积极支持世界各地区建立无核区的合理建议和主张。我国相继加入了一系列国际军控条约。先后两次主动采取大规模裁军行动,分别于1985年和1997年宣布裁减军队员额100万和50万。 4、广泛参与多边经济、社会领域的各项活动,促进国际发展与合作。目前,除世界贸易组织外,我国已参加了所有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我国积极参与了有关多边经济组织历年关于世界经济形势、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与债务、资金贸易、技术转让等问题的讨论,主张优先解决发展中国家面临的紧迫问题。在多边环境、粮食、预防犯罪、禁毒、难民、妇女等领域的工作中,我国积极参加有关国际会议和有关文件的起草与磋商,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国际问题作出了应有的贡献。1995年9月,我国在北京成功地主办联合国历史上规模空前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会议通过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将对全球妇女事业的发展产生跨世纪的影响,也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妇女事业的深入发展。我国与联合国及其各专门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广泛参与了其它国际和地区性多边外交工作。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并推动区域合作,我国倡导的“APEC方式”和求同存异、互利合作等主张为亚太经合组织和亚欧会议进程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5、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1990年以来,我国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连续七次挫败西方国家提出的反华提案,有力地维护了国家主权和尊严,。与此同时,我国积极开展与联合国和其它国家的人权交流与合作,包括与西方国家进行人权对话,增进了相互了解。欧盟和美国今年宣布放弃搞反华提案。我国在人权问题上的斗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四)祖国统一大业迈出新步伐 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是十九世纪英国通过三个不平等条约强行霸占的中国领土。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的立场是:香港是中国领土,中国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的三个不平等条约,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和平谈判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之前,维持现状。到八十年代初,解决香港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但英国政府仍存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提出“三个条约有效”论,企图通过延长新界租约,达到继续占领香港的目的。邓小平同志坚定地表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1997年中国要收回香港,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和九龙”。英政府继而提出以主权换治权,也被我国坚决驳回。英方不得不在“一国两制”构想的基础上,同中方讨论解决香港问题。经过两年多的外交谈判,中英两国政府于1984年12月19日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在声明中,中国政府阐述了用“一国两制”构想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双方的合作较好,解决了一系列问题。但1989年后,英国政府错误地估计了形势,改变了对华政策,在香港问题上公开与我国对抗。1992年,港督彭定康打着发展民主的旗号,单方面提出了“三违反”的“政改方案”(即违反中英联合声明;违反与基本法相衔接的原则、违反中英已达成的协议和谅解),理所当然地遭到中方的坚决反对。迫于各方面的压力,英方从1993年4月起,与我就香港1994-95年选举安排问题进行了17轮谈判。但由于英方缺乏诚意,致使谈判破裂。英方在双方没有协议的情况下举行了1995年的立法局选举,从而破坏了港英最后一届立法局议员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可过渡到1997年的“直通车”安排。为实现香港的平稳过渡,避免在香港特区成立初期出现法律真空,根据我全国人大的有关规定,1996年12月21日,经选举和协商产生的、由400人组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选出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香港临时立法会。 由于我国政治稳定,经济高速发展,其它主要西方国家越来越重视并采取实际步骤改善对华关系。英方从自身长远利益考虑,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也不得不在对华、对港策略上进行调整。中英在香港问题上的合作有所增加,双方在与香港政权交接有关的一些问题上取得进展,并达成一些共识和协议。1997年5月,英国工党执政后,提出使香港成为中英关系的桥梁而不是障碍,在香港问题上采取了较为务实的态度。尽管如此,英方在临立会问题上仍坚持其错误立场,拒绝为临立会工作提供方便,继续依照其1991年强行通过的凌驾于其它法律之上的《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单方面对香港原有法律进行重大修改,在香港1997年后在关新闻自由、民主、人权等问题上散布怀疑情绪,宣称英在1997年6月30日后仍对香港负有“责任”,企图干预1997年后的特区事务。针对英方上述作法,我坚持原则,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有效地抑制了英方的图谋,促使英方同中方合作。与此同时,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卓有成效地进行。1996年1月成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1996年12月11日,推委会选举董建华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1997年2月20日,董建华先生提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的23名主要官员,都及时获得国务院任命。1997年6月30日午夜,中英双方在香港成功举行了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香港回归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得到了全面贯彻执行。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据基本法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没有变化。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区的地位,继续发挥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作用。香港特区依照基本法规定,继续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继续同其它国家和地区发展关系。以董建华为首的特区政府工作卓有成效。香港社会稳定,人心稳定,经济经受住了亚洲金融风波的冲击,基本保持稳健运行。我国中央政府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不干预属于特区自治范围的事务,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广大香港同胞对香港前途充满信心,国际社会也普遍看好香港前景。 澳门是十六世纪中叶后被葡萄牙逐步占领的中国领土。中国政府主张在条件成熟时通过谈判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1979年2月,中葡建交时,两国政府就澳门问题达成原则谅解。中英通过谈判解决香港问题后,我国政府根据“一国两制”构想,从1986年开始,在北京同葡萄牙政府就澳门问题举行了4轮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并于1987年4月13日,由两国政府总理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规定澳门是中国领土。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届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保持澳门现行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法律基本不变。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在外交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原则下,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以“中国澳门”名义单独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并签订有关协定。1988年1月15日,两国政府互换批准书,联合声明正式生效,澳门进入过渡期。1988年4月,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1993年3月31日,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由江泽民主席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为保证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有效实施,并为澳门政权顺利交接创造条件,中葡两国政府依据联合声明的有关规定成立了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和中葡土地小组。联络小组自1988年1月成立以来,就澳门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的有关事宜进行磋商,并取得成果或程度不同的进展。1998年4月29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人员名单。5月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成立,负责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规定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的具体产生办法。目前,澳门回归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进行,人们对实现澳门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充满信心。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949年国民党集团逃往台湾。1950年美国总统杜鲁门曾声明不干涉台湾,但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即派兵进驻台湾和台湾海峡,严重侵犯我国主权。我国政府坚决反对美国的侵略行径,反对美蒋“共同防御条约”。为缓和台湾海峡紧张局势,中美进行了136次大使级谈判,但未取得任何进展。美国长期拒绝承认中国,阻挠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我国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并在主持正义的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支持下,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大以压倒多数通过了“驱蒋纳我”的提案。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美国从自身利益出发,开始调整对华政策。1971年7月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秘密访华,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中国。两次访问中,中美双方就广泛的问题交换了看法,并着重讨论了台湾问题。1972年2月28日,中美双方经过反复磋商,签署了联合公报(又称上海公报)。在《联合公报》中,美国“认识到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由于美国当时还没有下决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接受中方提出中美建交三原则,即美国同台湾断交,废除同台湾的条约,从台湾撤走军事力量,中美关系正常化未能实现。 1978年以后,我国涉台外交取得重要成果: 1、美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卡特总统上台后,于1978年4月宣布:美国承认一个中国的概念,同中国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符合美国的最大利益。经过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并于同年12月16日发表建交公报。在这个公报中,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接受中美建交三原则。两国从1979年1月1日起建立外交关系。 2、反对美国和其它西方国家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斗争。中美建交后,两国关系有所发展,但美国并未放弃干涉中国内政的政策。美国国会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并宣布继续向台湾出售高性能武器,引起中方的强烈反应。从1981年12月起,中美双方经过艰苦的谈判,于1982年8月17日签订“八·一七公报”。在公报中,美国政府声明,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美国承认中国关于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一贯立场。《八·一七公报》使中美双方在解决建交时遗留下来的美国售台武器问题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但后来的事实证明,美国并没有严格履行公报的各项规定。中国不得不为此进行持续不断的交涉。 从八十年代初开始,台湾图谋扩大军火来源,破坏我国同有关国家的关系,分别于1981年和91、92年从荷兰和法国购买高性能武器。对此,我国向上述国家提出了强烈抗议,并决定将中荷双方大使馆降格为代办处,要求法国关闭它在广州的总领事馆;与此同时,我国还采取了其它措施,促使上述两国承诺不再向台湾出售武器,我国同它们的正常关系得以恢复,并继续得到发展。 3、遏制台湾当局“务实外交”。1988年李登辉上台后,竭力推行台独路线,不断以金钱为手段,发展同其它国家的实质关系,谋求同与我国建交的国家建立“邦交”,并不遗余力地企图挤进联合国和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对台湾当局分裂祖国的行径,我们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我国同沙特阿拉伯、韩国、南非等国建交后,台湾的所谓“邦交国”的影响大为缩小。1993年以来,台湾每年都收买一些国家为其重返联合国鼓噪造势。经我做有关国家和联合国的工作,我连续5年挫败了有关台湾重返联合国的提案。 4、反分裂、反台独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1995年5月,李登辉访美,是台湾当局分裂祖国,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有预谋的活动,也是美国政府损害中国主权,干涉中国内政的严重事件。对此,我国政府作出了强烈反应。中止或暂停一系列重要团组访美,召回驻美大使回国述职;我海协会无限期推迟第二次“汪辜会谈”及其预备性磋商;我人民解放军在台湾海峡和台湾附近海域进行了四次军事演习。我反分裂、反台独斗争,沉重地打击了“台独”势力,也震动了美国朝野。美国政府重申对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各项原则的承诺,重申执行一个中国的政策。1997年江泽民主席访美国期间,美国再次声明,美国反对“台湾独立”,不支持“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主张,不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 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外交经过充实、调整和发展,政策更加完善,并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外交风格,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展望未来,我们清醒地看到,世界格局正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我们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我们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邓小平外交思想特别是“韬光养晦,有所作为”的战略方针,认真贯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断开创外交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国际和周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