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的情况 |
| 200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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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联合联络小组是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及其附件二的规定成立的中英两国政府之间的联络机构,其职责是:就《联合声明》实施进行磋商;讨论与一九九七年政权顺利交接有关的事宜;就双方商定的事项交换情况并进行磋商。联合联络小组是联络机构而不是权力机构,不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管理,也不对之起监督作用。联合联络小组的成员和工作人员只在联合联络小组职责范围内进行活动。
联络小组于《联合声明》生效时(1985年5月27日)成立,自1988年7月1日起以香港为主要驻地,工作至2000年1月1日为止。联络小组双方各由一名大使级首席代表和四名代表组成,每年至少在北京、伦敦和香港各开一次会议,联络小组还设立了专家小组以处理需要专家协助的具体事项。联络小组成立后,共举行了47次全体会议。
联络小组中英双方历任首席代表是: 中方:柯在栎大使、郭丰民大使、赵稷华大使、王桂生大使和吴红波大使; 英方:魏德巍大使(DR.D.C.WILSON)、麦若彬大使(R.J.T.McLAREN)、高德年大使(A.C.GALSWORTHY)、戴维斯大使(H.L.DAVIES)和包雅伦大使(ALAN PAUL)。 |